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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交流合作处是泰山学院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的职能部门,作为学校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与服务部门,全面统筹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,致力于搭建国际化平台,服务学校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与高质量发展。部门以国家外事政策为指引,以学校发展目标为导向,整合全球优质教育资源,推动多层次、宽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。主要职责如下:
1.负责拟定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,协调学校涉外活动,处理或协助处理学校涉外事务。
2.负责学校师生各类因公出国事务外事手续办理及管理工作。
3.负责国家公派、省公派、学校公派等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遴选、申报、派出、回国等外事管理工作。
4.负责与国外大学、教育机构建立友好合作校际关系并积极开展各种校际交流合作。
5.负责、协调各类外事接待工作。
6.负责在校学生各类出国(境)项目的开发、组织实施及外事管理工作。
7.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(机构)的报批、政策指导、综合协调、质量监控及相关外事手续办理工作。
8.负责国际学术会议年度计划上报、审批手续办理及相关外管理工作。
9.协助使用单位做好外专、外教的聘任及外事管理工作。
10.负责学校华文教育基地管理及项目开发工作。
11.负责、协调各类台港澳高校因公事务办理。
12.做好本单位建章立制、规范管理和开拓创新工作。
13.负责本单位安全稳定和职工思想教育、管理服务工作。
14.做好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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